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和部门职责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成立,前身为呈贡县人民法院。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法执行己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裁决书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四)调查研究审判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地方综合治理工作;
(五)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部门职能】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490782
主要职责:履行立案、诉讼服务、信访接待、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小额速裁等职能。
2.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871-67490406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
3.民事审判一庭 联系电话:0871-67490405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家事案件等。
4.民事审判二庭 联系电话:0871-67478831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家事案件等。
5.行政审判庭 联系电话:0871-67490211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
6.执行局 联系电话:0871-67490175
主要职责:执行法律规定的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
7.政治部 联系电话:0871-67490235
主要职责:履行政工、人事、新闻宣传、党务等职能。
8.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0871-67490198
主要职责:履行综合行政、后勤管理、司法警务、司法技术保障等职能。
9.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联系电话:0871-67494801
主要职责:履行审判监督、审判研究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