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党组 关于内设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优化调整 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科室(事业单位)职能作用,在认真执行《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呈政办发﹝2015﹞66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和人员现状,对内设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职责及人员配置进行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
将财务科并入办公室,履行原办公室、财务科职能职责。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财务科长1名,分别负责局办公室日常事务,局人事和财务工作。
主 任:何昌现
副主任:毛海印、吴迪、米娟
财务科长:李咏梅
工作人员:段丽波、金秀华、祁湘、艾玉翠、李杨柳、李国梅、陈 勇、山 林
二、河长办
将滇池管理科、河道管理科并入河长办,履行原河长办、滇管科(水环办)、河道管理科职能职责。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办公室主任1名,分别负责滇池管理、河道管理、工程管理工作职责。
主 任:李云辉
副主任:华红蕊、万波、唐建永
办公室主任:张 惠
工作人员:马丽娟、翁瑞敏、赵 力、王晓肆
三、党群办
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 任:严顺仙
副主任:杨学艺
三、规划建设科
将水利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科并入规划建设科,工作人员4人。设科长1名,副科长2名。
科 长:李 宏
副科长:李 伟、(1名副科长待定)
工作人员:李红珍、李志林
四、水政水资源科
与节水办、海绵办合署办公。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节水办副主任1名。
科 长:刘 辉
副科长兼节水办副主任:陈艳红
工作人员:杨晓芬、连红梅
五、行政审批服务科
职能职责并入水务窗口。设科长(水务窗口负责人)1名。
科 长:曹金花
六、安全生产办
设主任1名。
主 任:李建平
七、区防汛办
将水志办并入区防汛办。设副主任1名。
副主任:普为民
工作人员:李 捷、段学英、王 进、周琼华
八、区水务综合执法局
法规宣传科与区水务综合执法局综合科合署办公。设水行政监察大队长1名,综合科长1名(法规宣传科长兼任)。
队 长:李伟
综合科长(法规宣传科长):李志祥
工作人员:孙强、杨家雯、麻淑丽、李鲜霞、郭静华
九、区排灌管理总站
排灌站与移民局合署办公。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站 长:郑云富
副站长:高 原、(1名副站长待定)
工作人员:杜鑫磊、王海英、张家龙、谢真、马红英、魏平、白秀剑、王文寿、郭思禄、翟庆学、李留华
十、区水保办
设主任1名。
主 任:吴艳芬
工作人员:李阳芳
十一、区供排水管理中心
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 任:李智勇
副主任:待定
工作人员:侯艳芬、高江冯、肖庆华、李娟娟、汪伟龙、王伟、邓建宏、罗文清、王跃强、罗跃能、张华
十二、区滇池渔政管理站
设副站长2名。
副站长:李庆华、(1名副站长待定)
工作人员:谢流、李雁
十三、项目管理办
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 任:李 宏
副主任:李红珍 唐建永
项目办成员:郑云富、何昌现
以上人员,请尽快交接工作,2018年4月24日前到所调整的科室 报到,正式开展工作。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党组
2018年4月23日